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 2009-09-23 16:28:37 点击数: 293
2009上海国际飞镖公开赛
竞赛规程
(一)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中国飞镖协会
上海市体育总会
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
(二)承办单位: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上海市徐汇区体育局
上海市徐汇区国资委
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
上海市徐汇区旅游局
上海市徐汇区文化局
(三)协办单位:上海市徐汇区飞镖运动协会
(四)比赛时间:2009年10月14日—17日
(五)比赛地点:上海斯波特大酒店(上海市南丹路15号)
(六)比赛项目
(1)硬式飞镖男子单打
(2)硬式飞镖女子单打
(3)硬式飞镖男子双打
(七) 参赛办法:
1)中国大陆选手:2008年全国硬式飞镖排名男子前32名、女子前16 名的选手拥有报名资格。若报名人数不足,组委会则另行邀请。
2)中国大陆以外选手:由组委会根据选手国际比赛成绩邀请。
3)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个人伤病、意外事故保险。
(八)报名与报到
1)报名
所有参赛选手请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9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赛,报名情况将在赛事网站上进行公布。
电话:86-21-64665040
咨询电子邮件: info@shdartsopen.com
报名电子邮件: reg@shdartsopen.com
2)报到:
1、报到时间:2009年10月13日 10:00- 22:00
2009年10月14日 10:00- 16:00
2、报到地点:上海斯波特大酒店7楼报到处
3、选手报到时需提供:
(1)参赛确认函(打印件)
(2)个人有效证件(与报名表上相同)
(3)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
(4)保险单据
(5)报名费:
中国大陆选手 男子人民币 500元/位
女子人民币 250元/位
中国大陆以外选手 男子100美元/位
女子 50美元/位
注:以上报名费用含单打、双打和17日颁奖晚宴费用。中国大陆选手以人民币支付;中国大陆以外选手以美元支付。报到现场不提供兑换、找零服务。
(九)经费
参赛选手一切费用自理。建议选手参赛期间入住本次大赛指定酒店,即:上海斯波特大酒店、上海气象宾馆。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次赛事网站。上述指定酒店优惠价仅对正式参赛选手赛事期间(2009年10月13日至17日)适用,不包括其亲属及亲友。
(十)竞赛办法
(1)抽签时间与地点
2009年10月14日 19:45 - 21:00(开幕式结束即举行)
上海斯波特大酒店7楼
(2)分组
男子组 128名选手分16组,每组8名,种子选手1名;
女子组 64名选手分8组,每组8名,种子选手1名。
(3)赛制
1、2009年10月15日 小组赛第一日
采用单打501分直接开始双倍结束赛制。 男子选手实行5局完赛制,即选手每场须完成全部5局比赛,每赢1局即得1分。每位男选手与同组的其他7位选手分别进行7场小组赛。 女选手比赛实行3局完赛制。
2、2009年10月16日 小组赛第二日
赛制同第一日
组委会按每位选手15日、16日两天总得分,排列男子第1至128名,女子第1至64名。男子前64名和女子前32名进入第三比赛日的淘汰赛。
3、2009年10月16日 双打比赛
排位赛结束之后进行双打比赛,并于当晚决出全部双打1-16名名次。
比赛对象:男子单打排位赛第65名至第128名
抽签时间:排位赛结束之后即刻举行双打抽签仪式
组合原则:小组赛男子第65至第128 名选手,抽签组成双打搭档。
赛 制:实行701分直接开始双倍结束,单败淘汰制,三局两胜, 决赛实行五局三胜。双打赛不设种子,实行任意抽签, 采取单淘汰制。
4、2009年10月17日 (男、女单打)决赛日
男子女子项目均采取单淘汰制。
男子单打:64进32(9局5胜),32进16(11局6胜),16进8(13局7胜),8进4(15局8胜),半决赛(17局9胜),决赛(19局10胜)
女子单打:32进16(5局3胜),16进8(7局4胜),8进4(9局5胜),半决赛(11局6胜),决赛(13局7胜)
5、排名赛结束后,如出现平局,按以下原则处理:
(1)如不牵涉出线名额,获胜场次多的选手名次排前; 如获胜场次仍相同,则抽签决定名次。
(2)如牵涉到出线名额,获胜场次多者出线;如获胜场次仍相同,则需进行突然死亡的加赛,加赛规则为501单开双收的1局决胜负制;如出现多位选手同分且同获胜场次,则通过抽签进行单淘汰的1局加赛直至决出所有出线名额。
(十一)裁判
小组赛的裁判组由组委会指派裁判和小组赛参赛选手共同组成,指派裁判负责计分,小组赛参赛选手负责报分。每4个小组设立值场裁判长1名,该4组的裁判及有争议状况均由值场裁判长判定。
(十二)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单位:美元
比赛总奖金为122100美元。具体分配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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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选手获得的比赛奖金,纳税照章自理。
(十三)其它
(1)参赛选手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(2)选手应经医疗机构体检身体健康。
(3)请如实填写报名表。若因填写信息错误,选手将自愿承担不利后果;选手比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。
(4)选手自备镖具。
(5)选手进入比赛现场须着黑色西裤及黑色平底正装鞋;参赛选手比赛期间不得佩带帽子,不得穿着无袖衣服及牛仔裤。
(6)比赛期间禁止选手自带酒水及饮料;比赛期间全场禁烟。
(7)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所在国家法律,注重比赛规则和运动礼仪。一切由选手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,由选手自行承担。
(8)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,或者根据中央或市政府之规定取消比赛,组委会将不承担相应后果。
(十四)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。
(十五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





